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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水利局服务范围及承诺
2008-10-30 16:09:34    长垣县人民政府
 
长垣县水利局服务范围及承诺


  1、服务范围规范制。服务范围包取水许可审批,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或扩大的审批,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审批、审核事项,水资源费的征收和水法规咨询。
  2、首问负责制。凡用水户申请或办理涉水事宜的,第一个接洽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为用水户答疑或指引,就用水咨询或反映的问题或需办理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给予答复、办理或指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回避、推诿、拖延。
  3、限时服务制。对于申请或咨询引水者的,即时办理或答复。对于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需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手续完备当日办结;对于办理河道采砂许可的,当日办结;对于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对于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手续完备7个工作日按管辖权限办结或上报。上报批复后2个工作日办结。
  4、政务公开制。对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做到项目、标准、依据、程序、结果公开。
  5、服务质量跟踪制。在受理有关事项的同时,向申请者发放“申请质量监督卡”,定期向企业发放水政执法征求意见函,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水政执法活动进行评议。通过以上方式,实行行政服务全程监督。
  6、违诺责任追究制。用权受监督,有诺必践行。我局保证各项承诺落到实处。为此,局里成立由副局长程传江任组长、纪检组长赵国庆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抓落实。对于一般性违诺行为,给予批评和警告并责令改正;对于违诺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写出检查,赔礼道歉,并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岗位、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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