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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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 2026-09-29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司法局 【关闭窗口】
索  引 号: G0H007-2001-2026-00154
信息来源: 司法局
所属栏目: 公示公告
公开日期: 2026-09-29

王岩帅,你对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服,于2026年8月17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受理终结。本机关于2026年9月18日作出《长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长政复决〔2026〕220号)。

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长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长政复决〔2026〕220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到长垣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地址:长垣市华垣路中段长垣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3-8885518)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9日

长垣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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