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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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 2026-07-27 来源: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优待政策 【关闭窗口】
索  引 号: G0H003-1102-2026-00007
信息来源: 教育体育局
所属栏目: 义务教育
公开日期: 2026-07-27

长垣市教育体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依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26)22号)要求,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应入尽入。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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