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危房鉴定(评定)
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市住建局依据市农业农村、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各乡(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D级的农户或无房户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镇村两级公示等措施认定。
(二)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三)合理选择改造方式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乡(镇)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原则上C级危房应实施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应拆除重建,无房户可新建。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资金筹措、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鼓励各乡(镇)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二、工作进展
2025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1户,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1户,涉及11个乡镇51个村庄,其中,C级危房50户、D级危房11户;涉及农村低保户28户、低保边缘户1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3户、脱贫享受政策户6户、监测对象3户。截至目前,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61户已全部完工,已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31400元。
三、意见建议
建议国家、省出台农村老旧房屋管理政策性文件,加强农村老旧房屋管理,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实施农村危房拆除奖补政策,为农村老旧危房拆除提供动力,切实消除农村老旧危房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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