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相关行业规范运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市场行为,保障中介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2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2〕52号)相关精神,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长垣市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1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邮箱cyxfgw8031@163.com。联系电话:0373-8883271。
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征集结果反馈:中介性服务机构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对优化营商环境和群众体验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对《长垣市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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