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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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 2026-09-17 来源:价格监督局 浏览次数  作者:  责任编辑:价格监督局 【关闭窗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合法性审查、审价委员会审定,现将拟调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予以征求社会意见。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不超过1.8元/生.小时。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1日。

公告期内如有意见,请向市价格服务中心收费股反映。

联系电话:0373-8999716

联系地址:长垣市政府综合楼10楼1027室

2026年9月17日

征集结果反馈: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1日,长垣市价格服务中心在长垣市政府网站就《关于公开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9月21日,未收到意见反馈。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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